5月11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对被告人毛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毛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毛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3年,被告人毛小兵利用担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局长、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宁市市长、西宁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购销、工程承揽、股权收购、房产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80661694亿元。2006年3月至6月,被告人毛小兵利用担任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4亿元提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毛小兵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毛小兵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在提起公诉前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所挪用公款已归还本息,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毛小兵个人履历
1981.10——1985.07,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5.07——1986.0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锡铁山矿务局干事。
1986.03——1987.03,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技术员。
1987.03——1987.09,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检修车间副主任。
1987.09——1988.04,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电气车间副主任。
1988.04——1988.12,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
1988.12——1993.09,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副厂长、厂长。
1993.09——1994.03,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助理兼发电厂厂长。
1994.03——1999.05,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
1999.05——2000.04,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
2000.04——2002.02,青海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2001.03—2002.02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2.02——2006.09,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6.09——2009.04,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1.09—2006.12 在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9.04——2010.01,西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1——2011.12,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2.05,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中共西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0月15日选举毛小兵苏荣为市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6日,西宁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齐玉宣读了省委关于西宁市委主要领导职务变动的决定:毛小兵任中共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2月13日,西宁市领导干部大会召开。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伟宣布省委关于西宁市政府主要领导职务变动的决定。免去毛小兵同志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兼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职务。
2012.05-——,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4年4月24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毛小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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