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

律师,公民权利的延伸 无锡王振华

The law is the only thing capable of making people equal唯有法律才能让人平等——《The Judge
电影《The Judge》中文译成《法官老爸》,剧情讲述一名芝加哥的律师汉克•帕尔默回到位于印第安纳州的老家,并在父亲约瑟夫•帕尔默驾车肇事后为其进行辩护的故事。被美国的庭审所震撼,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被告自由表达。控方和辩方都平等地坐在法庭,其桌子大小一样、桌上的开水瓶都一样,且各自都西装革履,均不穿特定的服装。律师站在法庭中央,妙语连珠、侃侃而谈:程序性问题穷追猛打,质证不放过每个细节,假设性问题极富想象力,诱导性发问没有被粗暴打断。

近来,中国律师频频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中国律师在劫难逃。20180516日,湖南怪侠杨金柱律师在长沙中院门口摔律师执业证“TMMD,这个破律师证,杨金柱不要了、叭……”。一个将律师生涯视为生命,并付出全部心血的人,更多的是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愤慨。

中国死磕律师声誉有杨金柱代理的贵阳小河法院审理黎庆洪涉黑案始
20121月初,贵阳小河法院审理黎庆洪涉黑案,小河法院违反程序进行审判,受到律师们的强烈谴责和抵抗。伍雷(李金星律师)第一个被驱逐出法庭,第二天,又传来杨名跨律师和刘志强律师同时被驱逐出法庭。庭审继续进行,这天是继续交叉询问黎庆洪,律师一提问,黎庆洪刚回答一句就被黄敏制止,基本上是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于是穿着律师袍的律师们高高地举着手,大声说:审判长,我要发言!你让黎庆洪把话讲完。但律师席只有一个话筒,还没有声音,而黄敏故意将头扭向公诉人那边,任你律师怎么叫喊。坐在律师席后面的警察大声训斥律师“坐下!”。
这样的庭审很难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律师也很难得到有效辩护。


The Judge》主人公汉克律师是名才华横溢的律师,技术娴熟、遭人妒忌,酒吧喝酒也有人骂他,走在大街上有人朝他竖中指。影片开头,一名控方律师就对汉克律师说,你对法律毫不尊重。汉克律师反驳,“我非常尊重法律,我只是不会被僵硬的法律所束缚”。


在影片的开篇,约瑟夫严厉而戏谑的教育一位男性被告,“你站在这个国家里所剩不多的如教堂一般神圣的所在......‘是的’这个词,可不是男子汉该在法庭里所说的话。”(约瑟夫意在指责这位男性被告不该用玩世不恭的态度参加庭审,回答法官的问题。)

约瑟夫被指控开车故意撞死了马克,而马克曾经因杀人被约瑟夫法官轻判,马克与约瑟夫再次相遇时,马克口出恶言,扬言要侮辱他死去妻子的坟墓。这摧垮了约瑟夫法官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愤怒与恍惚下,他用一种极端方式去救赎。

开始,约瑟夫并不想让儿子为自己代理案件,而是选择了一位“菜鸟律师”,汉克也接受了这种安排。这么做或许有三层考虑:其一,父子隔阂未消,彼此缺乏信任;其二,约瑟夫担心只求一胜的汉克会在辩护的过程中,损害自己所享有的公正名誉;其三,一般情况下,律师不宜担任与自己有情感关系的当事人做辩护人,律师与当事人走得太近,有时会受到情感的影响,难以理智冷静地处理案件,影响辩护策略与辩护结果。

当“菜鸟律师”挑选陪审团成员时,汉克所建议的策略很明显:挑选那些有些神经质的人担任陪审团成员。汉克之所以如此,是在为老父“兜底”——一旦证据对约瑟夫不利,或出现不可预料的情况,此类人易于接受律师所言的,看来并不合理的逻辑推断,有利于被告脱罪。太过正统的陪审员则会相反处事,拒绝采纳不合常规的逻辑论证。

法官和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一个共同追求是“法律真实”,即通过证据和证人最大限度地还原法律意义上的案情。但是,他们的目的有所不同,法官希望在全面掌握案情的情况下,实现公正裁判。律师则希望最大限度地掌握案情,从中排除不利证据或证人,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利益。

法庭上,汉克问父亲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对那个罪犯宽容仁慈,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实际上是父子20年的恩怨:为什么你对一个罪犯如此宽容,而对亲生儿子那么严厉?约瑟夫的答案打湿了每个人的眼睛:因为看到这个罪犯,就像看到儿子,每个人都会犯错,应该给他个机会改过。

影片最后,约瑟夫在观看监控视频时,猛然记起了一些事,他想起了自己曾有过行凶动机,但仍不记得自己如何杀人。在法庭上,约瑟夫宣誓要诚实回答提问,面对检察官的提问,他承认自己不记得杀了人,却认为自己杀了人。陪审团最终裁定,一级谋杀罪,被判无罪,但被判非自主(不受自己控制)的杀人罪,刑期4年。

影片中,还有一句经典台词来自检察官,“唯有法律才能让人平等。” The law is the only thing capable of making people equal)他认为,即使是恶贯满盈的马克,在法律面前,他的生命也是有价值的。

汉克律师是在法官与律师之间交锋中,完成了自己的心灵救赎。更为巧妙的是,在西方法律职业的发展史上,最初的法官是由僧侣和神职人员担任的,律师则是由法官所培养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官则是从律师中选拔的,律师是法官职业的“蓄水池”,两个职业相互理解,相互融合。

美国的庭审大致有以下步骤
1.控辩双方共同选定12人组成陪审团。
2.开庭陈述,依次由起诉一方和被告一方向法庭简述案情概要,以及后续将要提交的证人情况与证据要点。
3.起诉一方出示物证、传唤证人在法庭上就事实问题作证。在这一过程中法庭也可以让证人当庭鉴别物证。
4.主询问(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主询问是指询问本方证人,交叉询问指的是对另一工提供的证人进行的询问。询问过程中还可以要求证人对证据进行演示、操作等等。询问一般可以进行一至二轮。
5.被告一方提供证据,鉴于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方并无提供证据的义务,但如果被告方希望作证,那么同样也要接受起诉一方的交叉询问。
6.法庭辩论,经过证据的提交和质询,控辩双方可以进一步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效力问题进行辩论,这一过程与质证可视为一个整体。双方在这一阶段还会对己方的观点进行综述与总结,结合庭审情况对案情进行全面概括,力求最后争取陪审团的支持。
7.法官就本案的整体内容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涉及法律适用、证明责任等等,这一环节目的是提醒陪审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立足于法律,而非个人好恶。
8.陪审团退席,进行秘密评议。
9.评议结束后,陪审团返回法庭宣布裁决结果。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无罪,法官必须接受,被告人如已被审前拘留,则应当庭释放,庭审程序到此结束;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某一罪名成立,则由法官进行量刑。

中国律师如果象美国律师潇洒自如,估计大多在监狱。
近八个月至少有16名律师因“闹”庭、代理敏感案件、“存在违规行为”,“不当言论”、或具有“煽动性行为”被吊销执照,有的被送进监狱。有三家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山东信常律师事务所。可想而知,律师执业环境之险恶。

谢燕益律师说,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延伸本非行政权力的附庸,它的天然品性和内在要求就是对权力的制衡,绝非专制权力的装饰与陪衬。他在声明中说,“我不再承认自己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职业律师”。

律师是社会的精英,弱势的保护神,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并不要求道德有多么高尚,只要敬畏宪法、法律,就应当给他们生存的空间。


中国的许多冤案证明,没有法律的正当程序,没有律师的深度介入,冤案几乎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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