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任菊秀,女,今年56岁,家在江苏省无锡市广益街道黄泥头村黄泥头328号,农民,丈夫英年早逝。
我是勤俭辛劳一辈子的普通劳动妇女。家有儿子、媳妇,7岁的孩子。用大半生的汗水心血在1985年建造了229平方米商住用房,开设了“无锡市留香苑发屋”,营业面积150平方米。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23617568。由媳妇经营,一家安居乐业走向全面小康。
建设无锡市特大城市是剥夺老百姓财产的发展,是剥夺无锡百姓的私有财产推进城市建设,与国家的富民政策、科学发展观无共同之处。我家的房屋用于经营留香苑发屋。历年装修,2003年10月的最后一次大装修用去三十五万元,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给留香苑发屋发有《卫生许可证》。“无锡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吃人不吐骨,说他们心里有多黑就有多黑,国土集拆,每平米550元。市拆迁办公室裁决拆掉我实际229平方米高规格装修的营业房,裁决给我“莫家庄农民安置”132.3平方米的毛坯房,还要我出31981.46元。如此穷凶极恶的掠夺胜过了旧社会的恶霸。我一家断了活命的生计。从奔小康到跳火坑,被害得家破人亡。
2006年2月17日被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2006)锡拆办裁第7号非法裁决,2006年4月2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政府[2006]崇政行强拆字第5号《崇安区政府关于对黄泥头村黄泥头328号房屋实施行政强拆的决定》加害与我。2006年4月19日被非法强拆。2006年4月19日上午9时,崇安区政府调动三百多人城管执法、民警、保安、出动16辆汽车,有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挖掘机,强拆我房屋,暴徒撬进前门后门,我被暴徒从二楼窗台推到楼下广告牌上,一群警察和保安把我一路拖上抓人汽车。我赤着脚,脚被拖烂,地上留下一条血印,儿子任志强在家旁见此惨状,母亲遭受到如此惨无人道的迫害,自家的商住楼倾刻间己成废墟一片,身心健康受到致命打击,突发肝病死于2006年10月30日。临死前还盼着中央来无锡解决问题,惦记着灾难中的一家老小。在所谓的推进城市建设,行政强制拆迁为名符其实的抢劫。我家阿婆、媳妇两代人的钻戒、金首饰和传家之宝的金佛及有价证券全部在废墟中。
现在我一无所有,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和孤儿的孙子、寡妇的媳妇一起租住在无锡市广益家苑过着凄惨的生活。对侵犯我人权,掠夺我合法私有财产的犯罪,无锡市没有“青天大老爷”。我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法官说:“我没有办法,我小官不能判他大官。”2006年9月7日(2006)崇行初字第1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当时重病中的儿子见到如此法院裁定书,认为已经毫无希望,病情迅速恶化,同年10月30日无法医治含冤而去。
无锡百姓已是无处说理,但我要呼喊,我相信无锡的天终要亮的。
任菊秀手机:1340576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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