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土地私有化是稳定社会的基础 秦永敏


编者按:土地权属不明是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 也限制了农民的发展。第二革命一定从土地改革开始!

   今日中国,土地问题主要表现在事关民众生死存亡的两个方面:其一是城乡居民的住房应该不受侵犯,其二是农民的土地应该不受侵犯。
  
  
   中国几千年的王朝循环,几乎无不与农民的土地被豪强兼并有关,中共能够暴力夺权,也还是靠了“打土豪分田地”。然而,今天的形势对中共而言可以说颠倒了过来,土地全被它兼并了,农民得向它要回土地了!
  
  
   我本人一无农田,二除了自住的一套小房外也别无房屋,但是我想每一个理性的公民没有不明白这个道理的:不实行公民住宅土地和农(林牧渔)用土地私有化,不仅广大民众的生存权和私有财产全毫无保障,而且国家也必然要持续处于动乱状态!
  
  
   土地私有化,更具体地说,公民住宅土地和农(林牧渔)用土地私有化(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
   第一原则必然是尽快把“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私有土地,否则上述问题必将愈演愈烈;
   第二原则是直接把目前的公民住宅土地和农(林牧渔)用土地私有化,也就是说把规则公正置于首位。
  
  
   我们这个时代不能再搞“杀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不能再着眼于用强权纠正过去的贫富不均,只能着眼于制定公正的规则,以杜绝新的不公正。
  
  
   中国目前的《物权法》是不包括土地私有权的,而土地私有权恰恰是最重要的物权!普通公民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必然是最普遍最重要的,但是,没有土地私有权,房屋的私有权怎么可能有保障呢?今日中国强拆民居之风如此强劲,举国上下到处是失房之民,正是因为法律制度设计上有着这么个巨大的缺失。所以,公民住宅土地和农(林牧渔)用土地一天不私有化,中国公民的最重要物权就一天没有保障,中国的《物权法》就一天是个笑料。
  
  
   公民住宅土地和农(林牧渔)用土地私有化并非中共从前宣称的那样只是保护富人的制度,恰好相反,中共统治下最近六十几年的土地权属历史恰恰表明,距离土地私有制越远,穷家小户的房屋所有权越没有保障!因为有钱有势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轻易摆平,甚至顺势强占他人和社会的房产土地,相反,越是穷人越没有力量对抗强拆强占,也就越需要私有制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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