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10)
今天是星期五,也是江苏省无锡市的冤民例行到中级法院旁边的公共绿化园地聚会的日子。上午,吴兴元、顾宝荣、沈果冬、袁天放、沈阿珍、朱祖平、朱梅根等一百多遭不法强拆的访民不约而至。她们在一起交流维权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除了还没有商议什么时候给市委书记黄蓉新和市长朱克江换换衣服外,大家是畅所欲言。
期间,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的原好太阳纺织加工厂私营业主、2004年4月在市政府门口以自焚方式欢迎温总理访锡的吴兴元讲述了十年维权路:
2003年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在没有依法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没有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在没有与我户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然没有依法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的情况下,直接向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然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滥用诉权的诉讼受理立案,并作出裁定先予执行,直接强拆了我家500余平米的房屋和私营企业。
在不法强拆时,没有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没有清点、没有登记造册,货装满车时不带绳索就开走,在运走途中大量抛失,将我户26大卡车财产用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强行封存,拒不归还!违法封存后被大量盗失、灭失,封存至今现已全部霉烂毁损,给我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损失!可法院竟然违法枉判不赔偿,我们向市中级法院和省高院申请再审,可市中级法院和省高院均以驳回再审维持原判进行枉判!
对此,我们为了挽回损失,我们从2003年7月和8月开始,起诉新区管委会违法行政,可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诉讼,新区法院竟然拒不不立案。后又从2005年1月26日和2月23日起诉新区管委会伪造的违法拆迁许可证,打行政官司,可法院仍不予立案,后又在2007年起诉江苏省国土厅违法批地和在2008年起诉无锡市国土局不处理新区管委会违法用地,继续打行政官司,可法院仍然不予受理!之后,持续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竟然拒收我们的材料!
吴兴元电话:0510—88271359。
现临时居住房: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社区257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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