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17-04-24 11:29
[摘要]某单位二把手被刑事拘留后几天,老太太来求情,穿着粉色丝绸旗袍,抹着红艳艳的口红,发髻盘得一丝不苟。首先是说她爱面子,丈夫被抓了她觉得没面子;其次是追忆她和她丈夫彼此很珍惜;最后是介绍他丈夫对深圳的贡献。
3D讲述贪官情妇隐秘世界:多为洗钱或借腹生...
《人民的名义》热播中,赵德汉、丁义珍等腐败分子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可是却对贪官背后的太太们着色不多。相信很多人都如小编一样,好奇贪官身后那些鲜为人知的太太们...
一说到官太太,你脑海中显现的形象是什么样的?身披貂皮大衣、手挽爱马仕包包,翡翠钻石挂满脖子耳朵,宝石戒指戴满每一根圆滚滚的指头?整天有人鞍前马后她还鼻孔朝天颐指气使?这种贪官太太形象就是大写的“金钱”和“贪念”,会被人嗤之以鼻。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收受贿赂近2.5亿元,创下十八大以来省部级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白恩培频繁收受钱财,他的妻子张慧清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云南当地就流传着一句话,“有事找张姐,在云南没有张姐办不了的事。”张慧清在前台办事收钱,收受的单只镯子价值高达1500万元人民币,白恩培在幕后默默支持。
今天笔者要说的那些官太太,不是“张姐”那样狐假虎威,丈夫在后台办事,她负责在前台收钱的太太,而只是办案过程中遇见的那些普通官太太们,也仅谈谈她们在丈夫被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调查后形形色色的反应。
甲太——她想要凭一己之力“救夫”
甲某夫妻差不多可以成为恩爱夫妻的“模范”。丈夫年轻有为,除了工作就是家庭,社交单纯,热爱健身和书法,白手起家,官至厅局级,对妻子默默付出无限感恩;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温柔坚韧,没有社交,家里没有请保姆,全天候照顾一家老小六口人饮食起居,对丈夫充满崇拜和感激。
在我们到她家传唤甲某时,她是一步跨在我们前面,坚定地说“我要跟他一起走,我要陪着他”。在前期摸查中,已经知道她是关键证人,一并带回作证。从甲某的供述中得知更多细节,行贿人送东西到她家的时候,她在现场,并多次提醒丈夫将财物尽快退回行贿人。但她坚称其夫没有收受他人钱财,而且温柔的外表内是钢铁般坚韧强大的意志,想要通过一己之力保住丈夫,有一种“宁死不述”的壮烈“就义”感。
最后,甲某主动提出给甲太写字条,大意是“我已经彻底认罪伏法,希望你能配合,让我内心归于平静。拖累了家庭,愧为人子人夫人父,希望你能照顾家庭,等我重新做人。”甲太最终泣不成声,一五一十做了亲笔证词。
甲太面对检察机关调取证人证言时的表现,是亲人、朋友、同事间最正常表现,就是“不作证”,以为这样就可以帮助“不入罪”,至少是“不加害”,这样贪官们就可以继续过着让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其实,这里面要说的有两点:
第一,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这是法律义务;
第二,当反贪办案部门开始找证人作证的时候,多半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交代,并且悔罪心理特别强烈,希望事情能尽快了结,以便重新开始,这时其愧疚之情也特别浓郁,希望尽早使身边的人不受惊扰和牵连,如实作证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自我救赎的最大帮助。
所以,面对侦查机关获取证人证言时,履行作证义务才最符合犯罪嫌疑人期待,如实作证绝对不是“加害”,反而恰恰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帮助,是精神救赎的正道;如实作证就是一种“超度”,帮助犯罪嫌疑人早日解脱获得重生,此乃善行,胜造七层浮屠。
乙太——她“一夫当关”阻止搜查
在办案过程中,乙某提醒我们,如果他妻子有鲁莽之举,希望办案人员别计较。虽然有预防针在先,但当我们手持搜查证和工作证敲开乙某顶层400平米豪宅的门时,还是大吃一惊。
乙太呈“大”字伫立在门口,大声地喊道“我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姐的,你们无权拿走”。我们依法出示搜查证,介绍此次搜查的见证人,说明搜查目的。进屋后,我们看见乙太姐姐一边打包物品一边喊“这东西都是我的,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在我们查找目标证据的过程中,触手之处,都有乙太的大声哭闹撒泼“那是我姐的,你们不能拿”,然后从我们手中夺走塞她姐怀中。
搜查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能演变为与妇人撕扯,我们立刻制止乙太,并再次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试听资料等证据”,向其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她停止哭喊,进入无声模式,却全程怒视我们,脸上毫无愧疚之意。
法律明文规定了办案机关依法搜查的权力,同时,对于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刑法》规定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所以,当反贪侦查人员持完备法律手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配合,不管案件证据持有人是何人,都应当及时交出证据,不得隐匿和毁灭。
乙太不断声称“屋子里东西都是我姐的”,其实是害怕被“抄家”,而且是普通百姓观念中的“抄家”,家庭所有物品一律打包、贴上封条,大卡车拉走。在现代法律文明中,大可不必担心被“抄家”,法律规定很明确,搜查只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其实,比“抄家”失去物质财富更需要担心的是家庭中失去了“廉洁”的精神财富,没有了廉洁,再多财富都没法享受,“不义之财”就成为了镣铐。
丙太——她求检察官把她丈夫“抓起来”
丙某作为某单位二把手,临近六十岁,已经在办理退休手续,但最终不仅未能“安全着陆”反而被立案侦查。丙某被刑事拘留后几天,丙太打电话说有些情况要向承办人反映,并约次日九点到检察院面谈。
第二天,老太太穿着粉色丝绸旗袍,抹着红艳艳的口红,发髻盘得一丝不苟,看得出来她是精心打扮过了。丙太没有像其他太太那样哭丧着脸,而是心平气和地坐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开始自我介绍。首先是说她爱美,爱面子,注重公众形象,她丈夫被抓了她觉得没面子;其次是追忆她和她丈夫在大学时是如何勤奋好学,相识相恋,彼此很珍惜;最后是介绍他丈夫对深圳的贡献。
老太絮絮叨叨三小时,一直抓着我的手,偶尔用小手绢轻拭脸上的汗。我看她倾诉欲望很强,一直耐心听她讲到下班,我明白,她说了这么久,就是想要我们把他丈夫“放了”。后来,因为丙某认罪态度非常好,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是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大概十天后,丙太又致电说有情况要面对面向检察官反映,见面后,又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家里困难,工作繁忙的我忍不住打断她问明来意。她居然说“你们把他抓了又放了,听说他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了,以后就没养老金了。不如把他抓回看守所,他现在这样在家耗着,我还得一天管他三顿饭,家庭支出太大。”我能说些什么?我当然明白丙太的深意不是想丙某重回看守所,而是想要说情试试能不能不追究丙某的刑事责任,虽然她的表现、表述与一般人不同,使我着实懵了一下。
丙太是精明人,丙某被立案调查她能立刻感知没“面子”,这是精神损失;也能算清丙某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丙某就没了收入,工作了四十年,人生最后的二十年却毫无生活保障,这是物质损失。但是,丙太也是糊涂人,如果一定要以物质收入来计算家庭得失,她和丙某以及贪官们一开始就没算清这其中的账目。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受贿所得,是要退赃的。而且对犯贪污罪、受贿罪的,还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公务员法》等法规也明确,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开除公职,取消原工资待遇。哪怕是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原退休费待遇也会被取消。
这算起来,就是三笔账,一是贪的没了;二是要缴罚金;三是工资和退休待遇没了,这样的损失是不是很大?所以,公务员莫贪莫拿,代价除了看丙太看得见的“面子”,还有她算不清的“一生保障”。
丁太——她“生死遗言”唤重生欲望
丁某被立案侦查时,丁太已经是癌症晚期患者,所以我并没有见过丁太本人,但是我见过她让我转交给丈夫的书信,娟秀字体透露着顽强的意志,字里行间都饱含强烈的生命力,她平静劝说丁某面对错误、接受惩罚、重新开始。
丁某桃李满天下,夫妇设定的未来是携手学术研究、为科学贡献终生。虽然丁太到最后都不知道丁某收受巨额贿赂的原因是想偷偷实现她最后的愿望——“为弟弟在深圳买一套房”,但她接受了丁某受贿的事实,并认为认罪伏法应是高级知识分子应有的情操。她来来往往的书信,大意都是“你我目前的困难,我们共同面对,从今以后,正视自己,接受自己,我们都会重获新生”。
有一封我记忆特别深刻,“以前我觉得化疗很疼,现在我觉得化疗不疼了,因为有了重生的动力,我鼓一股劲积极治疗,会站着等你回来,期待与你复活一遍”。
这是一个有爱的家庭,即使身患重病仍有强烈的重生欲望。丁太的病情,不是靠坚强意志可以治愈,丁某之“病”,没能在贪念初生病灶未深时及时服用“廉洁”良剂,病入膏肓后只能由反贪部门给他亮剑刮骨疗伤。最终,丁某有重生之日,丁太却永无重逢之时。
丈夫对家庭最大的贡献,绝不是获取无尽荣耀、光宗耀祖,也绝不是挣得无尽财富、锦衣玉食,而是切切实实的陪伴。为人子,应当是“你育我成人,我送你终老”;为人夫,应当是“同甘共苦、相扶依存、白头相守”;为人父,应当是“以身作则、参与成长、引导求知”。一时的贪念,带来的可能就是生离死别,这样的遗憾永远不可能弥补;若干年的缺位,让妻子如何回复幼子反复询问“爸爸去哪里了”?贪欲带来的终生精神折磨,细思极恐。
上面这些太太,只是我见过的上百个贪官太太中的四个比较特殊的例子,每个贪官太太面对检察官时都形态不一的表现,但是她们大都认为丈夫被立案侦查、被判决犯受贿罪是时运不济,是她们家倒霉,却几乎不在自身方面查找丈夫变成贪官的原因,也从不思考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妻子应当担负的责任。
古代衡量贤妻的标准是“相夫教子”,所谓“相夫”就是对丈夫要在生活上照顾好,事业上要进行有益的辅佐,如果丈夫为官,就要劝他清正廉洁,做一个百姓拥戴的清官,如果丈夫经商,就要劝丈夫不取不义之财,多吹“廉洁风”、多敲“枕边钟”,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才能显示一个妻子对丈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事实证明,任何贪官的出现,都是对家庭对国家的巨大伤害,廉洁建设,需要家国共建,只有妻劝夫廉,在家亮起廉政剑,温柔一刀帮助丈夫外拒腐蚀、内防蜕变、上忠国家、下慰妻儿,丈夫才能全面加强廉洁从政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只有丈夫两袖清风,阖家方能四季平安。
廉政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家庭的责任。
文/小巷三寻
[摘要]某单位二把手被刑事拘留后几天,老太太来求情,穿着粉色丝绸旗袍,抹着红艳艳的口红,发髻盘得一丝不苟。首先是说她爱面子,丈夫被抓了她觉得没面子;其次是追忆她和她丈夫彼此很珍惜;最后是介绍他丈夫对深圳的贡献。
3D讲述贪官情妇隐秘世界:多为洗钱或借腹生...
《人民的名义》热播中,赵德汉、丁义珍等腐败分子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可是却对贪官背后的太太们着色不多。相信很多人都如小编一样,好奇贪官身后那些鲜为人知的太太们...
一说到官太太,你脑海中显现的形象是什么样的?身披貂皮大衣、手挽爱马仕包包,翡翠钻石挂满脖子耳朵,宝石戒指戴满每一根圆滚滚的指头?整天有人鞍前马后她还鼻孔朝天颐指气使?这种贪官太太形象就是大写的“金钱”和“贪念”,会被人嗤之以鼻。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收受贿赂近2.5亿元,创下十八大以来省部级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白恩培频繁收受钱财,他的妻子张慧清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云南当地就流传着一句话,“有事找张姐,在云南没有张姐办不了的事。”张慧清在前台办事收钱,收受的单只镯子价值高达1500万元人民币,白恩培在幕后默默支持。
今天笔者要说的那些官太太,不是“张姐”那样狐假虎威,丈夫在后台办事,她负责在前台收钱的太太,而只是办案过程中遇见的那些普通官太太们,也仅谈谈她们在丈夫被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调查后形形色色的反应。
甲太——她想要凭一己之力“救夫”
甲某夫妻差不多可以成为恩爱夫妻的“模范”。丈夫年轻有为,除了工作就是家庭,社交单纯,热爱健身和书法,白手起家,官至厅局级,对妻子默默付出无限感恩;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温柔坚韧,没有社交,家里没有请保姆,全天候照顾一家老小六口人饮食起居,对丈夫充满崇拜和感激。
在我们到她家传唤甲某时,她是一步跨在我们前面,坚定地说“我要跟他一起走,我要陪着他”。在前期摸查中,已经知道她是关键证人,一并带回作证。从甲某的供述中得知更多细节,行贿人送东西到她家的时候,她在现场,并多次提醒丈夫将财物尽快退回行贿人。但她坚称其夫没有收受他人钱财,而且温柔的外表内是钢铁般坚韧强大的意志,想要通过一己之力保住丈夫,有一种“宁死不述”的壮烈“就义”感。
最后,甲某主动提出给甲太写字条,大意是“我已经彻底认罪伏法,希望你能配合,让我内心归于平静。拖累了家庭,愧为人子人夫人父,希望你能照顾家庭,等我重新做人。”甲太最终泣不成声,一五一十做了亲笔证词。
甲太面对检察机关调取证人证言时的表现,是亲人、朋友、同事间最正常表现,就是“不作证”,以为这样就可以帮助“不入罪”,至少是“不加害”,这样贪官们就可以继续过着让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其实,这里面要说的有两点:
第一,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这是法律义务;
第二,当反贪办案部门开始找证人作证的时候,多半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交代,并且悔罪心理特别强烈,希望事情能尽快了结,以便重新开始,这时其愧疚之情也特别浓郁,希望尽早使身边的人不受惊扰和牵连,如实作证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自我救赎的最大帮助。
所以,面对侦查机关获取证人证言时,履行作证义务才最符合犯罪嫌疑人期待,如实作证绝对不是“加害”,反而恰恰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帮助,是精神救赎的正道;如实作证就是一种“超度”,帮助犯罪嫌疑人早日解脱获得重生,此乃善行,胜造七层浮屠。
乙太——她“一夫当关”阻止搜查
在办案过程中,乙某提醒我们,如果他妻子有鲁莽之举,希望办案人员别计较。虽然有预防针在先,但当我们手持搜查证和工作证敲开乙某顶层400平米豪宅的门时,还是大吃一惊。
乙太呈“大”字伫立在门口,大声地喊道“我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姐的,你们无权拿走”。我们依法出示搜查证,介绍此次搜查的见证人,说明搜查目的。进屋后,我们看见乙太姐姐一边打包物品一边喊“这东西都是我的,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在我们查找目标证据的过程中,触手之处,都有乙太的大声哭闹撒泼“那是我姐的,你们不能拿”,然后从我们手中夺走塞她姐怀中。
搜查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能演变为与妇人撕扯,我们立刻制止乙太,并再次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试听资料等证据”,向其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她停止哭喊,进入无声模式,却全程怒视我们,脸上毫无愧疚之意。
法律明文规定了办案机关依法搜查的权力,同时,对于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刑法》规定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所以,当反贪侦查人员持完备法律手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配合,不管案件证据持有人是何人,都应当及时交出证据,不得隐匿和毁灭。
乙太不断声称“屋子里东西都是我姐的”,其实是害怕被“抄家”,而且是普通百姓观念中的“抄家”,家庭所有物品一律打包、贴上封条,大卡车拉走。在现代法律文明中,大可不必担心被“抄家”,法律规定很明确,搜查只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其实,比“抄家”失去物质财富更需要担心的是家庭中失去了“廉洁”的精神财富,没有了廉洁,再多财富都没法享受,“不义之财”就成为了镣铐。
丙太——她求检察官把她丈夫“抓起来”
丙某作为某单位二把手,临近六十岁,已经在办理退休手续,但最终不仅未能“安全着陆”反而被立案侦查。丙某被刑事拘留后几天,丙太打电话说有些情况要向承办人反映,并约次日九点到检察院面谈。
第二天,老太太穿着粉色丝绸旗袍,抹着红艳艳的口红,发髻盘得一丝不苟,看得出来她是精心打扮过了。丙太没有像其他太太那样哭丧着脸,而是心平气和地坐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开始自我介绍。首先是说她爱美,爱面子,注重公众形象,她丈夫被抓了她觉得没面子;其次是追忆她和她丈夫在大学时是如何勤奋好学,相识相恋,彼此很珍惜;最后是介绍他丈夫对深圳的贡献。
老太絮絮叨叨三小时,一直抓着我的手,偶尔用小手绢轻拭脸上的汗。我看她倾诉欲望很强,一直耐心听她讲到下班,我明白,她说了这么久,就是想要我们把他丈夫“放了”。后来,因为丙某认罪态度非常好,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是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大概十天后,丙太又致电说有情况要面对面向检察官反映,见面后,又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家里困难,工作繁忙的我忍不住打断她问明来意。她居然说“你们把他抓了又放了,听说他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了,以后就没养老金了。不如把他抓回看守所,他现在这样在家耗着,我还得一天管他三顿饭,家庭支出太大。”我能说些什么?我当然明白丙太的深意不是想丙某重回看守所,而是想要说情试试能不能不追究丙某的刑事责任,虽然她的表现、表述与一般人不同,使我着实懵了一下。
丙太是精明人,丙某被立案调查她能立刻感知没“面子”,这是精神损失;也能算清丙某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丙某就没了收入,工作了四十年,人生最后的二十年却毫无生活保障,这是物质损失。但是,丙太也是糊涂人,如果一定要以物质收入来计算家庭得失,她和丙某以及贪官们一开始就没算清这其中的账目。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受贿所得,是要退赃的。而且对犯贪污罪、受贿罪的,还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公务员法》等法规也明确,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开除公职,取消原工资待遇。哪怕是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原退休费待遇也会被取消。
这算起来,就是三笔账,一是贪的没了;二是要缴罚金;三是工资和退休待遇没了,这样的损失是不是很大?所以,公务员莫贪莫拿,代价除了看丙太看得见的“面子”,还有她算不清的“一生保障”。
丁太——她“生死遗言”唤重生欲望
丁某被立案侦查时,丁太已经是癌症晚期患者,所以我并没有见过丁太本人,但是我见过她让我转交给丈夫的书信,娟秀字体透露着顽强的意志,字里行间都饱含强烈的生命力,她平静劝说丁某面对错误、接受惩罚、重新开始。
丁某桃李满天下,夫妇设定的未来是携手学术研究、为科学贡献终生。虽然丁太到最后都不知道丁某收受巨额贿赂的原因是想偷偷实现她最后的愿望——“为弟弟在深圳买一套房”,但她接受了丁某受贿的事实,并认为认罪伏法应是高级知识分子应有的情操。她来来往往的书信,大意都是“你我目前的困难,我们共同面对,从今以后,正视自己,接受自己,我们都会重获新生”。
有一封我记忆特别深刻,“以前我觉得化疗很疼,现在我觉得化疗不疼了,因为有了重生的动力,我鼓一股劲积极治疗,会站着等你回来,期待与你复活一遍”。
这是一个有爱的家庭,即使身患重病仍有强烈的重生欲望。丁太的病情,不是靠坚强意志可以治愈,丁某之“病”,没能在贪念初生病灶未深时及时服用“廉洁”良剂,病入膏肓后只能由反贪部门给他亮剑刮骨疗伤。最终,丁某有重生之日,丁太却永无重逢之时。
丈夫对家庭最大的贡献,绝不是获取无尽荣耀、光宗耀祖,也绝不是挣得无尽财富、锦衣玉食,而是切切实实的陪伴。为人子,应当是“你育我成人,我送你终老”;为人夫,应当是“同甘共苦、相扶依存、白头相守”;为人父,应当是“以身作则、参与成长、引导求知”。一时的贪念,带来的可能就是生离死别,这样的遗憾永远不可能弥补;若干年的缺位,让妻子如何回复幼子反复询问“爸爸去哪里了”?贪欲带来的终生精神折磨,细思极恐。
上面这些太太,只是我见过的上百个贪官太太中的四个比较特殊的例子,每个贪官太太面对检察官时都形态不一的表现,但是她们大都认为丈夫被立案侦查、被判决犯受贿罪是时运不济,是她们家倒霉,却几乎不在自身方面查找丈夫变成贪官的原因,也从不思考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妻子应当担负的责任。
古代衡量贤妻的标准是“相夫教子”,所谓“相夫”就是对丈夫要在生活上照顾好,事业上要进行有益的辅佐,如果丈夫为官,就要劝他清正廉洁,做一个百姓拥戴的清官,如果丈夫经商,就要劝丈夫不取不义之财,多吹“廉洁风”、多敲“枕边钟”,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才能显示一个妻子对丈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事实证明,任何贪官的出现,都是对家庭对国家的巨大伤害,廉洁建设,需要家国共建,只有妻劝夫廉,在家亮起廉政剑,温柔一刀帮助丈夫外拒腐蚀、内防蜕变、上忠国家、下慰妻儿,丈夫才能全面加强廉洁从政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只有丈夫两袖清风,阖家方能四季平安。
廉政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家庭的责任。
文/小巷三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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