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八任总统马丁.范布伦讲过一段很给力的话:“在这个国家,舆论是一种力量,为了它我感谢上帝。因为舆论是一切力量中最正直最强大的力量。它不会容忍无能和卑劣的人用他们软弱或邪恶的双手来执掌他的同胞们的生命与财产。”
而在中国,媒体的总是传播“正能量”,诸位在所谓权威媒体工作的媒体人,就是其中的“典范”,这也是所谓中国特色。他们一改西方媒体的工作方式,而是在两方面精益求精,一是代表政府教化人民;二是代表人民歌颂政府。
当然,中国媒体人也传播负能量,比如锲而不舍地揭露、批判外国政府。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他们拿着中国人的血汗钱,却替外国的老百姓打抱不平,逼着外国政府善待他的子民,把国际主义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之所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是媒体到底为谁所有。如果是政府的喉舌,那良知和操守就不重要了,新闻正确也无所谓,关键是政治正确。惟其如此,不但安全且容易升官发财。可按照国际标准,中国的媒体基本上都是水货,是人类传媒史的耻辱。
2016年7月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由巴西、尼日利亚、瑞典、突尼斯、土耳其和美国联合提出的《互联网上推动、保护及享有人权》的决议草案。《决议》说:“民众在线上必须能够享有与线下相同的权利,尤其是个人独立见解和言论自由,这项权利不分国界,可以通过自主选择的任何媒介来行使。所有国家必须停止任何阻止和干扰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行为。在网络社会,只有思想权威,没有官僚权威;只有逻辑权威,没有长官意志权威。任何国家破坏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和互用性都是对所在国人民的犯罪。这项决议将保证全球70亿人民(包括13亿强国人)在互联网的自由权利。互联网是颠覆极权社会的谎言的基础。”
任何国家如果违反新闻言论自由,该国相关人员将以“禁锢公民思想罪”和“侵犯言论自由罪”被国际法院审判!
由于舆论管控,人民的麻木也已经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程度,相对于百姓,官员的猖獗程度也已经赶超了历朝历代。前段时间四川太伏打死学生一小案件就震动朝野,引起了官方强力维稳。
麻木的群众只要足以点燃大火的引火之物,因为他们是人,不是低级的动物,是按照人的正常思维维护自己利益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抱团兴许就是唯一的出路,现在只要有一个地方爆发冲突都可能产生连锁效应,都有可能是致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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